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主要包括完善工作原则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面。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将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具体而言:
一是罚款数额提高,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
二是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
三是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
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恶劣的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力度,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职业禁入。
此外,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大幅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旨在对违法行为真正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让生产经营单位不敢违法、不能违法,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